想想当初小时候,是我最性福的时候。其实小时候的我就喜欢上了隔壁叔叔的白袜,我每天都会去他家玩。他幽默、温柔、又很有男人味。我很恨他,是他害得我终身恋足。但是我很喜欢他,因为他每天下班都会慵懒的躺在沙发上,把穿着白棉袜的双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他知道我很喜欢闻他的白袜,每天看到我去他家都举起白袜脚来勾引我。/ o. ^- l, O* z7 v
可能在他觉得孩子只是爱玩,喜欢闻闻臭脚的很可爱,并不知道长大后这就会成为一种癖好。我每天看他脱下鞋子,不管是他在沙发上还是在床上我都会靠近去闻。他很无所谓让我闻,自己抽着烟,看着电视。有时候他看我闻的很陶醉,就看着我偷笑。有时候他会拿脚来调戏我,我经常用力咬一口,让他哇哇大叫。) N G, w+ e4 } g
来说说他的白袜脚的味道吧,很酸很臭,但是混杂着一股洗涤剂的清香,很好闻。他的脚,用水洗过后还是很臭,我每天都闻得如痴如醉。 2 |# V0 F( m) d+ m, _! l: t他有时候会穿一双深蓝色的厚棉袜。那是我最性福的时候,蓝色上面有性格的纹路,我经常都用嘴顺着他袜子上性感的纹路,一点点吸下去,用嘴来回摩擦,咸咸的,浓郁的臭味,这味道让我终身难忘。 4 p4 T0 |5 \# ~* ]& i. n后来,我离开了那地方,就很少能见到隔壁家的叔叔,他的白袜脚也只是我心中的一丝回忆。我还念,叔叔对我的好,虽然还在一座城市,但是心可能早已疏远。若即若离的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