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版 论 坛 使 用 答 疑
搜索
查看: 11084|回复: 19

(转)加拿大分尸案视频开头活着的不是林俊!!是个欧洲人假扮的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13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大发现!加拿大分尸案视频开头活着的不是林俊!!是个欧洲人假扮的!!
  在百度林俊吧看到消息,视频里一开始那个活林俊和后面的尸体不是一个人。真的不是一个人。(仔细看视频开始被蒙住眼睛的“活林俊"的鼻子,是个外国人。还有腿毛腋毛,肌肉。和最后的尸体不是一个人。被蒙眼睛是因为他不是林俊,他是凶手的帮凶,那时候林俊应该已经遇害。)活着被绑的林俊"是凶手的人。
  视频里开头的“活林俊”身材比林俊瘦好多!



  还有视频里的凶手可能不是马尿塔!!!

  那个穿黑衣的人骑在林身上乱搞的时候,头发很长一下子掉出来了,真实的马尿头发短的很的,而且那个断头一体的,一看,明显不是林的脸,马行凶时还带着连衣帽,受害人还有脸和嘴都被绑,还有,放血不是在床上!不然那个床还不成了血床了?我觉得视频开头那人不是林,故意搞的虚头,林是不是被下药的还真不好说,说不上是怎么对林下的手呢,为什么林外出不带手机?什么事让他这样着急外出?其实林的手机的电话单调出来,也会还会有新线索,还有案发的小区有监控,当晚的监控一点也没监视到吗?包括第二天马的出行录像?林那么爱发微博的人,16日距24日居然没有一篇微博,,真的疑点重重,

凶手应该是想让大家以为林俊跟他玩SM(林俊不愿 他只能让帮凶扮演下)


  马尿塔杀猫视频都没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 林俊的视频却小心翼翼不露出面孔

  明显不是马尿塔!!!!!也不知道杀猫原因,可能凶手另有组织!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Register/登録メンバー/회원가입/การลงทะเบียน)

x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发---------

  多年的刑侦经验直觉,结合林俊遇害视频以及来自加拿大当地消息分析,林俊遇害现场有可能并非视频中所示卧室,而是另有隐情!此案疑点重重,林俊已经遇难,如果凶犯不能如实供诉案发事实(加拿大法律高度保证犯罪嫌疑人不受刑讯逼供的自由),那么林俊遇害案将很难保证真相水落石出。下面就该案中发现的几个重大疑点做出分析(个人观点,不做他用)
  1、无论哪个国家的犯罪嫌疑人做案以后,出于本能都会做出一些趋利避害的举动,例如:销毁做案工具,隐藏被害人尸体,以及潜逃等等,该案中的凶手(因没有结案暂且称之)在视频中表现的种种行为虽然毫无顾忌,但其对视频进行剪辑的行为却恰恰暴露了这种本能:凶手刻意隐藏了林俊遇害瞬间的视频!这对于案件定性至关重要,这是因为:如果林俊当时是处于清醒状态或者进行了激烈反抗,这种行为就是谋杀(一级谋杀),其结果就有可能判处除了死刑以外的最高刑罚(因为加拿大废除了死刑);如果林俊是与凶手进行所谓的同性游戏,凶手“失手”将林俊致死,最多只能是意外致死罪(至于分尸等行为,只能按照罪名较轻的“侮辱尸体罪”)来判罚。所以,林俊的真正死因是该案的最大的第一个疑点!从已公开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视频一开始卧室床上手脚被捆者(头部被故意蒙面)还有自主动作,这就给人一种错觉:床上的人是“林俊”,林俊可能是“自愿”与凶手玩所谓的游戏,这就是凶手非常“高明”的地方,而且已经蒙敝或者误导了很多看过此视频的人,导至很多人认为林俊是“自作自受”。一开始本人也倾向于这种观点,认为是林俊“交友”不慎惨遭毒手,但是通过内部范围视频分析,并结合当地新闻关于案发现场一个无意细节,推断出重大疑点:那就是案发第一现场有可能并非卧室,而是浴室。
  2、第二重大疑点:案发的真正现场在哪里?通过反复对比(包括视频、加拿大警方取证照片和房间照片),当时就有一个疑惑:视频中林俊遇害部位(头部)出血量远远少于正常情况。多年的刑侦经验直觉告诉:床上的现场是精心布置过的,是用来拍视频的道具,是用来转移人们视线的,而凶手显然已经达到或者部分达到该目的。先看下面一段加拿大(加 拿 大 家 园 网)报道的一条有关新闻:加 拿 大 家 园 嫌犯马格诺塔居住在满地可「VIP公寓」二楼208房。警方认为,马格诺塔就在这间月租490元的单人卧室内杀人分尸的。 一小群公寓租客和邻居本周三晚餐时刻前往208房内参观,其中有一妇女负责清扫沾满血迹的房间。凯莉(Kelly)说∶「我简直不相信今天早上我清扫过这里。」她指出靠墙的一团东西,里面有一张沾满大片血渍的粉红色床单,旁边有一件沾血的紫色浴帘。凯莉将这些物品提起来,让大家看得清楚一些,她这麽一做,刺鼻的臭味立即在空气中飘散,她感觉窒息并咳嗽起来。她说∶「天啦!多臭啊!」 虽然房间经过了初步打扫,但墙上地毯和桌子上都沾有血,浴室地面还可以看见被溅血的痕迹。最恐怖当属房间内的小冰箱。凝固的血液淤积在原本应该放置水果和蔬菜的冰箱抽屉底部,一些小片人肉似乎还黏贴在冰箱内后墙上。从屋内清理出来的床垫靠在公寓楼外面的墙边。床则被放在周二发现装有受害人残骸行李箱的垃圾堆附近。
  请大家注意这一句话:“浴室地面还可以看见被溅血的痕迹”。这是清扫员无意中说出的,而且该清扫员与林俊被害案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故可信度较高。凡是有过刑侦经验的人员都会明白,如果案发现场有溅血痕迹(注意是溅血,而不是血迹),通常情况下只有两种可能:一是被害人在没有任何防备下受到突然袭击;二是被害人在案发现场进行过激烈反抗而留下。那么,结合视频中的种种疑点,个人认为,林俊遇害的第一现场很有可能并非在视频中的卧室床上,而是在浴室中遇害。
  3、那么,就有这样一种疑问:从一开始视频中可以看到床上的“林俊”有自主动作,而如果遇害是在浴室里,岂不自相矛盾?这正是该案的关键:首先视频可以断定是经过精心剪辑的,因为至始至终都没有暴露凶手的相貌;视频拍摄的角度基本上都是对着床的方向,却没有保留林俊遇害瞬间的视频;视频中保留了解肢四肢的动作,唯独没有保留头部被害的视频。这就恰恰从侧面反映出凶手的“狡猾”和“高明”:因为林俊遇害的致命伤是头部(从视频中可以初步这样判断),而结合上述第1点所述,凶手是刻意回避了谋杀的性质,而只表现出双方在进行玩所谓的死亡游戏,从而成功地转移了民众的视线。正是凶手成功地将人们注意力转移到林俊的性取向上来(性取向根本不是本案的关键,刑法只重事实,不重情理),所以凶手就没有任何顾忌,凶手去法国和德国是旅游而不是逃跑,凶手对这一切都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而且又善于揣摸民众的猎奇心理而做出的。
  4、 以上几个重大疑点至今加拿大警方仍没有给出解释和结论,主要还是因为凶手目前正在德国等待引渡,如果凶手拍摄的视频中完整记录了整个案件的经过,那么对于案件的侦破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如果视频中关键的部分被凶手永久性剪切,那么,对于林俊被害案真相的水落石出,恐怕还要经历一番波折。在此,对所有关心林俊案件的朋友想说一句:请大家不要再用过激的语言进行各种形式的攻击,也不要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让我们为同胞不幸遇难表示哀悼的同时静待事件的真相大白!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豆瓣神贴


  有时间的人慢慢看 没时间的人我整理了一下这个帖子和评论挖出的内幕:
  1、犯罪人很有可能有犯罪团伙或者加入连环杀人俱乐部。
  2、犯罪人是典型的种族歧视者,尤其憎恶亚洲人。
  3、这次犯罪活动是有计划有预谋的,并且很可能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4、国外媒体极力误导大众视线,谣传犯罪人和受害人是恋人关系或者谣传犯罪人是患有精神病,只是因为种族歧视刑法的量刑比一般情况的情杀或激情杀人量刑更重,外媒只是为了转移视线,一来保护犯罪人使他得到较轻的判刑,二来缓和加拿大华人群体有关种族歧视这一敏感话题的情绪。
  5、加拿大警方已经获得杀人视频的完整版录像,其中证实被害人在死前的激烈反抗和惨叫,证明死者不是自愿被杀或者SM之类,现在网上流传的视频也是被剪接制作而成的,其中不难发现视频刚开始的蒙面人不是犯罪人本人,而躺在床上活动自如的人也不是被害人,其目的只是为了制造被害人自愿被杀的假象。(仔细看不难发现,被杀前与被杀后的人无论从身材、还是鼻梁、还是下身的体毛都有明显不同,蒙面人的发型也不同,包括完整版视频里面有明显的第三者拿摄像机与第三者黑影迹象,由此可见作案现场还有犯罪同伙,所以排除之前的419 一说)。
  6、警方已经发现犯罪人与死者在网上的聊天记录,最后的聊天记录是犯罪人在网上说自己拍电影,希望与试角者面谈,受害人因有修影视方面的专业课程,所以怀疑是去试镜,以至于临走时匆忙连猫也没喂,如果是去419那么肯定会喂猫,不喂猫代表受害人认为自己试镜后会很快回家。


  7、受害人曾经想通过假婚或者形婚以得到在加永久居住权,但后来没这样做。受害人一直与其固定男友一起生活,事发当时其男友刚好暑假回国,所以不存在他有男友还出国找爱或者结婚一说。
  8、其男友比受害人晚到加拿大,所以受害人刚到加拿大说要找爱,之后其男友也到加拿大一直到事发之前疑似两人在闹脾气,但看得出其男友还是深爱他,而且第一时间发现他失踪并让其朋友报警,到现在其男友为此事提前返回加拿大协助调查,看得出来他们两人关系稳定。也不排除受害人被骗去喝酒时被下药并遭谋杀一说,警方目前不愿意透露他们掌握的资料。
  9、除了被害人的一只脚和一只手被寄望两大政党总部以外(其中一个政党支持外籍人移民计划),其另外一只脚和手也被分别寄往两所学校,一所是华裔学生较多的私立学校,另一所为公立学校,进一步说明犯罪人及其团伙针对亚裔人进行种族歧视报复的目的。
  10、到今天为止犯罪人依然不愿意向德国警方透露受害人头颅的下落,推测一、可能寄往中国以达到最终威胁。(加拿大为了保护民众隐私权邮包不进行开包检查);推测二、放在永远找不到的地方,比如砌在凶案现场镜子后面或者镜子对面墙中等等,(凶案现场留下的文字IF YOU DONt like the Reflection. DONt look in the Mirror. I DONT't Care. )

  11、犯罪人是莎朗斯通的粉丝,而莎朗斯通曾今在中国汶川地震中由于言语不当遭到华人的谴责,因此更加证明犯罪人将作案范围缩小到华裔的可能性,加之受害人爱护小动物,但凶手对待小动物极其残忍。
  12、在受害人失踪之后,有人删除了他最近的一条围脖,并且登录了他的网页,如果是其男友知道他的密码也不足为奇。
  13、有人怀疑优酷做出专题报道,反应过快有软广告的嫌疑,其实不对。同样的视频,土豆网在更早的时间就被人上传,并且也疑似犯罪人极其团伙上传视频做宣传,之后在酷六网也出现同时上传的视频,其马甲疑似犯罪人或其团伙,但最后只有优酷做了专题报道,说明优酷对此事敏锐度很高。
  以上都是整理此神帖极其评论中的重要观点,不代表本人言论,还有很多详细内容请自行查看。
 楼主| 发表于 2012-6-13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吧

  马估计是之前跟一个歧视华人的团体有接触,然后彼此之间找到了交集点。在这里,凭我个人的成长经历,我要说马极有可能并非像媒体报道的那样是个双性恋者,由于他幼时被男的强奸过,他更可能是讨厌男性的。大家从一些他跟男人在一起的床照可以看出,他只是被动的,没有多大的兴致,跟男人上床,我估计一是图刺激,二是图钱,仅仅如此。这样一说,就明朗很多了,一个是反同的,一个是反华的团体,两者一拍即合,而林成了他们下手的最佳人选。
  现在很多眼尖的网友都怀疑作案现场另有他人,我也是有这个疑问的。大家看那个拿冰锄的人,他不但穿衣戴帽,把身体遮得严密,而且始终没有回过头来。这就露出了一个破绽。大家都知道,马是个很自恋很想出名的人,按道理他在屠杀的时候不但会露脸,好让大家都看到他的自以为英俊的脸蛋,而且说不定还会时不时的转过身来向镜头做一个胜利的手势。但现实却是另一个完全的情景。因此,我推断,那个拿冰锄的人,极有可能不是马本人,而是另有其人。
  还有眼尖的网友留意到,刚开始被绑着的那个人极有可能不是林俊,因为他的鼻子比较高耸,另外他的生殖器官是有毛的,而后来的视频的生殖器官则是没毛的。这点也是我怀疑的。我怀疑是林被下药以后,被马和一个或两个反华团体的人给杀了,然后其中一个身材长得跟马有点相似的反华份子躺在床上和马演了一出亲昵的戏,目的是什么呢,就是让人感觉林是跟玩同性恋跟人玩sm死的,他死得不光彩。这样双方的目的都达到了,马可以报复同性恋了,而反华份子达到了侮辱华人的目的。
发表于 2012-6-13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早日破案,给死者给民众一个交代
发表于 2012-6-13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不得啦。。我也觉得不像了。。。
发表于 2012-6-13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给力搜同 的帖子

林俊做鬼别放过他们(凶手)
发表于 2012-6-13 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有道理
发表于 2012-6-13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早点得到真相。
发表于 2012-6-13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张口闭口sm,恋冰还是冰恋的2们,事情的真相往往扇你们耳光最有力的巴掌,冰山一角而已暂时。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搜 同

GMT+8, 2026-5-14 11:38 , Processed in 0.019910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